
2026年7月1日起再生资源行业三流合一反向开票新政正式执行,新规要求回收企业收购散户废料时通过合规线上系统完成全流程交易,实现资金、发票、货物流三流统一,由收购方反向开具收购发票,自然人销售废料个税预缴大幅下调,年销售额60万以内仅0.25%,超出部分按0.5%征收,回收企业采用该合规模式后无需额外建立收购台账、也不用代办散户税务申报,开具的收购发票可作为企业成本凭证用于增值税抵扣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提醒散户需在次年3月31日前完成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本次政策旨在整治行业虚开发票风险、规范再生资源交易,同步降低全产业链合规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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